從明年6月開始,韓國使用牛肉、豬肉和雞肉等肉類製成的所有食品均需標註肉類原產地。
  中新網9月1日電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臺1日報道,迄今為止,韓國僅有使用牛肉、豬肉和雞肉等肉類製成的燒烤食品和湯類食品需要標註肉類原產地。而從明年6月開始,使用牛肉、豬肉和雞肉等肉類製成的所有食品均需標註肉類原產地。
  韓國農林畜產食品部對包括上述內容在內的《農水產品原產地標註法施行令》修正案提出了立法預告。根據這一修正案,從明年6月開始,凡是使用牛肉、豬肉、雞肉、鴨肉和羊肉等肉類製成的所有食品均需標註肉類原產地。此外,大米和白菜泡菜以及豆腐、魷魚、螃蟹和黃花魚等也在原產地標註範圍內。
  根據規定,迄今只有牛肉和豬肉等16個項目需標註原產地,在修正案施行後,需標註原產地的項目將增至22個。  (原標題:韓國明年起對所有肉類食品標註原產地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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